紫牛问政|公共楼梯竟“变”私人领地?宿迁沭阳不动产登记引质疑
紫牛问政|公共楼梯竟“变”私人领地?宿迁沭阳不动产登记引质疑
紫牛问政|公共楼梯竟“变”私人领地?宿迁沭阳不动产登记引质疑近日,宿迁市沭阳县市民仲女士(nǚshì)向扬子晚报紫牛问政(wènzhèng)栏目(lánmù)反映,建陵商都11号楼的某商家竟(jìng)试图将公共楼梯封堵以作私用,更令人诧异的是,经查询发现,这处公共楼梯竟已被登记在(zài)该商家的不动产权证上。仲女士质疑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存在工作(gōngzuò)疏漏,要求撤销这一(zhèyī)明显有误的登记,但多轮反映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为此,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赶赴现场展开实地调查,并就该情况采访了相关部门。
公共楼梯其中一个出口(chūkǒu)已被砖墙封堵
市民反映:公共楼梯竟被登记为私人产权(chǎnquán),希望撤销
仲女士告诉(gàosù)记者,建陵商都是沭阳县规模较大的(de)(de)一个商贸城,建成已有十多年(shíduōnián)。她在11号楼拥有一间门面,即263号商铺。11号楼1至4层为(céngwèi)商户经营区域,上方则是高层住宅楼。在这四层的商业门面中,每隔十余间就设有一个公共楼梯,供商户和顾客(gùkè)通行。仲女士的263号商铺与隔壁的262号商铺之间,就有一个这样的公共楼梯。
然而,到(dào)了2024年(nián),仲女士(nǚshì)发现隔壁262号商户打算将一楼通往二楼的楼梯间封闭,以作私用,她随即进行了阻止。但对方却出示了不动产登记证,上面显示该楼梯在其产权面积范围内。“即便如此,我也不能让他封起来,这(zhè)是大家(dàjiā)(dàjiā)共用的安全通道,也是消防通道,万一发生火灾(huǒzāi),大家怎么逃生呢?”仲女士气愤地说,“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怎么能把公共楼梯登记到他的私人房产面积里呢?这简直太荒谬了!”
沃先生不动产登记证上包含楼梯间(lóutījiān)
仲女士表示,她和隔壁商户的产权人都是(shì)通过(tōngguò)拆迁(chāiqiān)分得的门面房。对方原本拥有两间相邻门面,面积仅40多平方米,且此前(cǐqián)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但在2021年对方办证时,竟将公共楼梯纳入了产权面积。“在整个商贸城里,就他一家如此特殊,能把公共楼梯登记进不动产证里,我觉得不动产登记部门有很大问题。”仲女士说道(shuōdào)。
仲女士调取的原始规划图(guīhuàtú)
“现在(xiànzài)二楼(èrlóu)是(shì)(shì)淘宝直播店铺、三楼和四楼是洗浴(xǐyù)中心,他们是租户,即便(jíbiàn)有意见也无可奈何。”仲女士告诉记者,她还专门到相关部门调取了原始规划图,图上明确显示该楼梯为安全通道。为此,她已将此情况向沭阳县多部门反映,但始终未得到解决。“之前开发商提出给我点钱让(ràng)我别再投诉,我没同意。县住建局的人也来过,说既然已经办到不动产登记证里,就别管这个闲事。我觉得这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错误登记,希望有关部门能撤销。”仲女士说道。
记者探访:争议确实(quèshí)存在,被投诉方也觉得很冤枉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扬子晚报(yángziwǎnbào)/紫牛(zǐniú)新闻记者赶赴现场展开实地调查,发现确实存在公共楼梯被登记为私人产权并引发争议的现象。11号楼商业门面呈四方形布局,262号与263号商铺位于拐角处,262号面向(miànxiàng)北,263号面向东面(dōngmiàn)。记者看到,该(gāi)公共楼梯原本有两个出口与外界相通,其中一个(yígè)出口在262号商铺处,现已被用砖墙封闭;另一个出口位于一家水果店处,目前处于敞开状态。
261号(hào)和262号商铺(shāngpù)同属于沃先生夫妇,现出租给他人开设药店。仲女士将自己的(de)263号门面租给了一家水果店,该商铺与公共楼梯相连。目前,楼梯很少有人通行,楼梯下方空间(kōngjiān)处于水果店管理之下,用于摆放厨房用品。
仲女士告诉记者(jìzhě),隔壁商户原本打算将楼梯在二楼(èrlóu)处(chù)进行隔断,再封闭通往她家的(de)门,之后(zhīhòu)打开通往药店的门,这样楼梯间就与药店连为一个独立的空间。“但我坚决反对,所以对方也(yě)没能实现。”仲女士同时表示,只要撤销(chèxiāo)了对方不动产登记的错误信息,自己愿意让租户退出目前占用的公共楼梯下方空间。记者走访时发现,建陵商都多家商户也知晓此事,大家都觉得将公共楼梯登记在私人名下不合适,既妨碍行人通行,也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随后联系上楼梯(lóutī)产权方沃先生。“不动产(bùdòngchǎn)登记证办好后,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是把楼梯间(lóutījiān)划进来了,我们也不懂。”说起此事,沃先生也觉得很冤枉,“虽然登记证上显示楼梯属于我,但现在(xiànzài)因为对方不让封闭,我也无法使用,而是相邻那家租户在临时使用。”沃先生表示,关于此事,他打算向法院起诉,要回(huí)使用权。
沃(wò)先生介绍,拆迁时,他(tā)实际应拿的(de)门面房面积不足现有的门面房面积,“我的面积是不够两间门面的,后来我用一套住宅跟开发商(kāifāshāng)进行了置换。”他猜测后来将楼梯纳入他的房产面积,可能是为了弥补(míbǔ)其面积不足的部分,但具体(tǐ)情况他并不了解。沃先生表示,现在的情况让他也很痛苦,“我也想能重新分配给我两间正规门面房。”他也承认开发商在此事上存在问题。记者走访建陵商都(shāngdōu)物业(wùyè)时被告知,该商业体开发商宿迁市长江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不在国内,开发公司也无人上班。
相关部门回应(huíyìng):仍未解公共楼梯产权登记谜团
5月13日,记者(jìzhě)前往沭阳县住建局进行采访,被告知所有采访需领导(lǐngdǎo)向县委宣传部报备后方(hòufāng)可回复。工作人员(gōngzuòrényuán)向领导汇报后让记者等待,然而40分钟过去了,记者仍未得到回复,随后记者赶到沭阳县宣传部。
在宣传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沭阳县住建局房产(fángchǎn)中心副主任(zhǔrèn)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表示,此前住建局确实接到过相关投诉,“当时接到的投诉是(shì)反映消防通道被登记在不动产登记证上,我们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发现(fāxiàn)并非消防通道。”他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专家论证(lùnzhèng)报告,报告显示论证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rì),专家依据(yījù)建陵商都11栋竣工图,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作出认定,该楼梯间(lóutījiān)不具备消防疏散条件,不是整个商场的消防疏散楼梯。
在记者询问商场消防疏散通道(tōngdào)和(hé)公共(gōnggòng)楼梯数量和具体位置(jùtǐwèizhì)时,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需向其他部门了解,房产中心对此并(bìng)不清楚。该工作人员也承认该楼梯确实属于(shǔyú)公共楼梯,当记者追问是否将此事反馈给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所属的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时,他表示没有,“我们接到的是反映消防通道的问题,我们只负责我们的事,各司其职。”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cáiliào),并进行实地查看。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有没有认真审查资料?有没有向相关人员进行询问(xúnwèn)和(hé)实地现场(xiànchǎng)勘察?为何会将公共楼梯登记在私人产权面积范围内?由于接近下班时间,记者未能及时采访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guīhuàjú)。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会将这些问题反馈给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尽快(jǐnkuài)给记者回复。
然而,奇怪的是,此后记者(jìzhě)多次向沭阳县(shùyángxiàn)宣传部工作人员询问此事进展,对方电话不接,消息也(yě)不回。5月26日,记者电话联系上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记录后表示会向领导汇报,但仍然称需要向宣传部报备,建议记者还是与(yǔ)宣传部对接。
目前(mùqián),这起涉及公共楼梯(lóutī)被登记为私人产权的事件(shìjiàn),仍存在诸多疑问。公共楼梯产权归属不仅关乎通行权益,更涉及公共安全。沭阳县自然资源和(hé)规划局后续调查和回复情况,记者将持续关注,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解决争议,保障公众权益。
扬子晚报(yángziwǎnbào)/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近日,宿迁市沭阳县市民仲女士(nǚshì)向扬子晚报紫牛问政(wènzhèng)栏目(lánmù)反映,建陵商都11号楼的某商家竟(jìng)试图将公共楼梯封堵以作私用,更令人诧异的是,经查询发现,这处公共楼梯竟已被登记在(zài)该商家的不动产权证上。仲女士质疑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存在工作(gōngzuò)疏漏,要求撤销这一(zhèyī)明显有误的登记,但多轮反映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为此,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赶赴现场展开实地调查,并就该情况采访了相关部门。

公共楼梯其中一个出口(chūkǒu)已被砖墙封堵
市民反映:公共楼梯竟被登记为私人产权(chǎnquán),希望撤销
仲女士告诉(gàosù)记者,建陵商都是沭阳县规模较大的(de)(de)一个商贸城,建成已有十多年(shíduōnián)。她在11号楼拥有一间门面,即263号商铺。11号楼1至4层为(céngwèi)商户经营区域,上方则是高层住宅楼。在这四层的商业门面中,每隔十余间就设有一个公共楼梯,供商户和顾客(gùkè)通行。仲女士的263号商铺与隔壁的262号商铺之间,就有一个这样的公共楼梯。
然而,到(dào)了2024年(nián),仲女士(nǚshì)发现隔壁262号商户打算将一楼通往二楼的楼梯间封闭,以作私用,她随即进行了阻止。但对方却出示了不动产登记证,上面显示该楼梯在其产权面积范围内。“即便如此,我也不能让他封起来,这(zhè)是大家(dàjiā)(dàjiā)共用的安全通道,也是消防通道,万一发生火灾(huǒzāi),大家怎么逃生呢?”仲女士气愤地说,“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怎么能把公共楼梯登记到他的私人房产面积里呢?这简直太荒谬了!”

沃先生不动产登记证上包含楼梯间(lóutījiān)
仲女士表示,她和隔壁商户的产权人都是(shì)通过(tōngguò)拆迁(chāiqiān)分得的门面房。对方原本拥有两间相邻门面,面积仅40多平方米,且此前(cǐqián)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但在2021年对方办证时,竟将公共楼梯纳入了产权面积。“在整个商贸城里,就他一家如此特殊,能把公共楼梯登记进不动产证里,我觉得不动产登记部门有很大问题。”仲女士说道(shuōdào)。

仲女士调取的原始规划图(guīhuàtú)
“现在(xiànzài)二楼(èrlóu)是(shì)(shì)淘宝直播店铺、三楼和四楼是洗浴(xǐyù)中心,他们是租户,即便(jíbiàn)有意见也无可奈何。”仲女士告诉记者,她还专门到相关部门调取了原始规划图,图上明确显示该楼梯为安全通道。为此,她已将此情况向沭阳县多部门反映,但始终未得到解决。“之前开发商提出给我点钱让(ràng)我别再投诉,我没同意。县住建局的人也来过,说既然已经办到不动产登记证里,就别管这个闲事。我觉得这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错误登记,希望有关部门能撤销。”仲女士说道。
记者探访:争议确实(quèshí)存在,被投诉方也觉得很冤枉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扬子晚报(yángziwǎnbào)/紫牛(zǐniú)新闻记者赶赴现场展开实地调查,发现确实存在公共楼梯被登记为私人产权并引发争议的现象。11号楼商业门面呈四方形布局,262号与263号商铺位于拐角处,262号面向(miànxiàng)北,263号面向东面(dōngmiàn)。记者看到,该(gāi)公共楼梯原本有两个出口与外界相通,其中一个(yígè)出口在262号商铺处,现已被用砖墙封闭;另一个出口位于一家水果店处,目前处于敞开状态。

261号(hào)和262号商铺(shāngpù)同属于沃先生夫妇,现出租给他人开设药店。仲女士将自己的(de)263号门面租给了一家水果店,该商铺与公共楼梯相连。目前,楼梯很少有人通行,楼梯下方空间(kōngjiān)处于水果店管理之下,用于摆放厨房用品。
仲女士告诉记者(jìzhě),隔壁商户原本打算将楼梯在二楼(èrlóu)处(chù)进行隔断,再封闭通往她家的(de)门,之后(zhīhòu)打开通往药店的门,这样楼梯间就与药店连为一个独立的空间。“但我坚决反对,所以对方也(yě)没能实现。”仲女士同时表示,只要撤销(chèxiāo)了对方不动产登记的错误信息,自己愿意让租户退出目前占用的公共楼梯下方空间。记者走访时发现,建陵商都多家商户也知晓此事,大家都觉得将公共楼梯登记在私人名下不合适,既妨碍行人通行,也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随后联系上楼梯(lóutī)产权方沃先生。“不动产(bùdòngchǎn)登记证办好后,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是把楼梯间(lóutījiān)划进来了,我们也不懂。”说起此事,沃先生也觉得很冤枉,“虽然登记证上显示楼梯属于我,但现在(xiànzài)因为对方不让封闭,我也无法使用,而是相邻那家租户在临时使用。”沃先生表示,关于此事,他打算向法院起诉,要回(huí)使用权。
沃(wò)先生介绍,拆迁时,他(tā)实际应拿的(de)门面房面积不足现有的门面房面积,“我的面积是不够两间门面的,后来我用一套住宅跟开发商(kāifāshāng)进行了置换。”他猜测后来将楼梯纳入他的房产面积,可能是为了弥补(míbǔ)其面积不足的部分,但具体(tǐ)情况他并不了解。沃先生表示,现在的情况让他也很痛苦,“我也想能重新分配给我两间正规门面房。”他也承认开发商在此事上存在问题。记者走访建陵商都(shāngdōu)物业(wùyè)时被告知,该商业体开发商宿迁市长江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不在国内,开发公司也无人上班。
相关部门回应(huíyìng):仍未解公共楼梯产权登记谜团
5月13日,记者(jìzhě)前往沭阳县住建局进行采访,被告知所有采访需领导(lǐngdǎo)向县委宣传部报备后方(hòufāng)可回复。工作人员(gōngzuòrényuán)向领导汇报后让记者等待,然而40分钟过去了,记者仍未得到回复,随后记者赶到沭阳县宣传部。
在宣传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沭阳县住建局房产(fángchǎn)中心副主任(zhǔrèn)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表示,此前住建局确实接到过相关投诉,“当时接到的投诉是(shì)反映消防通道被登记在不动产登记证上,我们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发现(fāxiàn)并非消防通道。”他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专家论证(lùnzhèng)报告,报告显示论证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rì),专家依据(yījù)建陵商都11栋竣工图,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作出认定,该楼梯间(lóutījiān)不具备消防疏散条件,不是整个商场的消防疏散楼梯。

在记者询问商场消防疏散通道(tōngdào)和(hé)公共(gōnggòng)楼梯数量和具体位置(jùtǐwèizhì)时,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需向其他部门了解,房产中心对此并(bìng)不清楚。该工作人员也承认该楼梯确实属于(shǔyú)公共楼梯,当记者追问是否将此事反馈给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所属的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时,他表示没有,“我们接到的是反映消防通道的问题,我们只负责我们的事,各司其职。”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cáiliào),并进行实地查看。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有没有认真审查资料?有没有向相关人员进行询问(xúnwèn)和(hé)实地现场(xiànchǎng)勘察?为何会将公共楼梯登记在私人产权面积范围内?由于接近下班时间,记者未能及时采访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guīhuàjú)。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会将这些问题反馈给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尽快(jǐnkuài)给记者回复。
然而,奇怪的是,此后记者(jìzhě)多次向沭阳县(shùyángxiàn)宣传部工作人员询问此事进展,对方电话不接,消息也(yě)不回。5月26日,记者电话联系上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记录后表示会向领导汇报,但仍然称需要向宣传部报备,建议记者还是与(yǔ)宣传部对接。
目前(mùqián),这起涉及公共楼梯(lóutī)被登记为私人产权的事件(shìjiàn),仍存在诸多疑问。公共楼梯产权归属不仅关乎通行权益,更涉及公共安全。沭阳县自然资源和(hé)规划局后续调查和回复情况,记者将持续关注,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解决争议,保障公众权益。
扬子晚报(yángziwǎnbào)/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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